(北京) 民政部與李嘉誠基金會在北京召開“大愛之行—全國貧困人群社工服務及能力建設合作項目”新聞發佈會。該項目是由李嘉誠基金會資助2000萬元人民幣,與民政部合作實施服務貧困人群的全國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將以浙江、山東、安徽、重慶為重點、面向全國開展示範性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高層次社會工作服務專業人才培養、社會工作政策研究與宣導。共100個項目紮根100社區,每個重點示範項目擬資助20萬元,其他小額創新項目擬資助10萬元。
該項目力爭達到四個目標:第一,推動改善受助人群的生活境遇、健全社會支援網路。項目將以城市流動人口、農村留守人員、特殊人群、老年群體為重點,以社區為平台,以購買民辦社工機構服務為主要方式,廣泛開展示範性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帶動改善受助人群的生活境遇,提升受助人員的發展能力,推動建構人性化的專業社會支援與保護網路。第二,推動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與民辦社工服務機構的能力建設。項目將引領帶動相關社會工作人才強化專業服務理念、累積經驗、掌握方法、提升能力。引領帶動相關民辦社工服務機構提升項目策劃實施、機構運營管理、資源整合應用、專業服務提供等方面能力。第三,推動建構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標準體系。項目將在社會工作服務的主要領域,遴選若干服務基礎好、研究能力強的專業機構,通過行動研究的方式,逐步制定一批指導性、操作性、專業性強的社會工作服務標準,推動建構符合中國特色、與國際接軌的社會工作服務標準體系。第四,推動探索社會工作服務新機制。支援項目實施地區社會工作服務由行政性向專業性、社會化方向轉變,由臨時性、經驗性服務提升為長久性、常態化、可持續的制度安排,逐步形成政府財政購買、社會組織運作、專業力量支撐、資訊技術平台支援的新型社會工作服務機制,推動社會工作服務範式由傳統向現代轉型。
該項目集項目服務、人才培養、政策標準研究“三位一體” ︰
實施示範性專業社工服務項目︰以醫療與精神健康服務、城市流動人口服務、農村留守人員服務、困境老人服務等領域為重點,紮根100個社區,支援10類社會急需、創新性強、具有重要推廣價值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項目,服務約20萬貧困人群。申請條件:第一,申報機構必須是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辦社工服務機構與行業組織;第二,申報機構在申報項目時必須提供地方民政部門或相關部門和群團組織財務部門的經費配套承諾證明,獲得不低於1:1比例的配套經費;申報項目具有重大創新與示範作用的,全國項目辦公室經評審後可不要求資金配套;第三,申報機構必須擁有能夠熟練掌握和靈活運用社會工作知識、方法和技能,願意積極投身社會工作服務的專業團隊,其專職工作人員中具備社工學歷或社工資格證書的人數不低於30%;第四,申報機構必須有規範的治理結構、清晰的財務制度、健全的規章制度和良好的社會公信力;第五,申報機構必須有較強的公益項目運營管理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能力。申報時間從2014年2月10日起,截至2014年3月10日;實施期限為2014年7月初至2015年12月底。
實施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計劃︰以獲資助項目人員、承擔省市民政人員和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為主,依託民政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開展培訓,直接為1500餘名高層次社會工作人才提供能力建設。
開發應用社會工作專業培訓網路平台︰開發基於一線服務經驗的APP應用程式軟體,成為社會工作從業人員的“口袋大學”;開發各類型社會工作服務共10套線上培訓課件。
實施社會工作服務政策與標準研究︰主要包括一是標準研製。研究制定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社區、醫務等社會工作服務標準,以及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編寫、案例編寫、需求評估、成效評估等規範,推動建構社會工作服務標準體系。二是政策研究。研究制定《社會工作者管理條例》以及《關於進一步促進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意見》、《關於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激勵保障的意見》、《關於加快推進社區矯正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領域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等政策。三是社會宣導。通過不定期舉辦政策研討會、公眾及學術交流會、政策諮詢會等方式,提高社會工作政策與標準的科學性、前瞻性與有效性。
為保障該項目的順利實施,民政部社會工作司有關負責人強調必須做好四個“突出”。一是突出技術支撐。正在研究開發“示範性專業社工服務項目管理資訊平台”,建立一套集合資訊收集、查詢以及需求徵集與項目申報、審核、立項評審、公示、執行監管、遠端督導、財務審計、績效評估等功能為一體的網路系統,形成示範性服務項目覆蓋地區的社會工作基礎資料庫。二是突出專業督導。在項目實施前,項目辦將舉辦線上或集中培訓。在項目實施中,將組織專家進行專業督導,同時定期交流與推廣項目實施經驗,提升項目實施成效。在項目結束後,將組織舉辦評估與財務審計培訓。三是突出行動研究。在100個社工服務項目中,專門列出20個重點示範性項目,要求項目承接機構與高校、研究機構和有關研究團隊合作,開展服務標準研究,探索形成一套社會工作服務標準規範。四是突出多方參與。通過資金配套的方式,推動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支援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帶動建立地方財政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通過購買項目方式,鼓勵廣大民辦社工服務機構和社工人才參與項目實施;通過項目委託方式,鼓勵國家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訓基地參與高層次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計劃實施;通過建立專家委員會方式,組織專家參與項目立項評審、執行監督、專業培訓、標準研究與績效評估;通過舉辦公眾交流會、政策諮詢會等方式,鼓勵廣大社會公眾和服務物件參與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設計實施與相關政策、標準的制定與執行。